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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正式成立

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正式成立
2020-04-03

4月3日上午,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成立大会在成都锦江宾馆成功举行。
改革原料管理

改革原料管理 鼓励技术创新——《条例》为行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2020-06-30

备受行业关注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出台了!与1989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比,《条例》的内容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其中新原料的分类与管理以及鼓励技术创新无疑是《条例》的一大突出亮点。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20-06-29

2020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7号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的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6-24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人社厅发〔2019〕77号)要求,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相应市、区、州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本市、区、州合格标准的,可申领当地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为规范“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注册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0-06-01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35号)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方案
2020-05-29

为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以下简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器械网络营销秩序,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械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四川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四川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11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现将《2020年度四川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0-04-03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出口质量监督管理,促进药品出口便利化,推动中国制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中国制造形象,现就加强药品出口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0-03-30

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总局27号令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28号令公布《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5个标准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5个标准
2020-03-11

2020年3月6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等5个标准。加上前期已发布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等5个标准,至此,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制的10个药品追溯相关标准,现已全部发布实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
2020-03-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抱团出海

抱团出海 四川成立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
2020-04-03

4月3日上午,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成立大会在成都举行。
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召开第二次发起人会议

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召开第二次发起人会议
2020-05-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防疫物资出口工作的指导精神,促进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工作有效开展,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召开第二次发起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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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企进出联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川省医药企进出联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分类:联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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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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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药企进出联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 分类:联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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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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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挥联盟的纽带作用,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按照省商务厅要求,联盟组织各发起人及成员单位填报4月1日前签订医疗物资出口合同的生产企业情况、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情况表格,并由联盟秘书处多次电话了解各成员单位目前生产情况,为出口产品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积极和省商务厅、食药监局、商检等政府职能部门对接了解情况,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二、建立联盟通讯机制

  根据联盟工作需要,外贸集团牵头建立了联盟企业内部通讯机制。一是根据医疗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检测诊断、医疗设备、中西医药品、外贸综合服务6个互助小组,收集、汇总和整理联盟7家发起人和30余家成员单位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微信号等)以及企业简介(包括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等),建立一套详细的内部通讯录;二是建立联盟成员单位微信工作群,邀请联盟7家发起人和30余家单位工作人员加入,及时在群里发布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信息。

  三、狠抓医疗用品进出口业务

  自联盟筹建以来,各发起人以及入盟单位充分利用自有客户渠道和资源,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国外疫情严重、防护物资紧缺国家的客户,想方设法推动四川省医疗企业防护用品走出去,充分利用资源,加快省内医疗产品出口。目前,省内货源比例逐步上升,在出口业务中占比越来越大。截至目前,联盟合计出口订单金额近3.7亿元(包括已成交金额近1亿元,正在谈订单约2.7亿元)。

  目前,联盟防疫产品出口面向全球32个国家,分别是:哥伦比亚、卡塔尔、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黎巴嫩、比利时、波兰、西班牙、意大利、巴林、捷克、缅甸、美国、德国、瑞士、加拿大、埃及、法国、印尼、韩国、摩尔多瓦、埃塞俄比亚、阿尔及利亚、希腊、斯里兰卡、澳大利亚、乌克兰、奥地利、智利、以色列、日本、匈牙利。

  四、组织联盟成员单位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联盟秘书处及时与省商务厅、成都海关、成都口岸办等政府部门联系,及时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目前为止,共组织参加了成都海关出口防疫物资通关业务线上培训、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举办的防疫物资产品出口培训、省商务厅主办的外贸企业汇率风险与国别风险管理要求培训以及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举办的进出口企业资质及证书办理实操在线培训。

  五、主动积极与成都口岸办对接,为联盟成员企业答疑释惑。

  联盟积极与成都口岸办开展学习培训事项保持对接,并就学习培训内容向联盟成员企业征集意见,共计收集到各成员企业反映的18条咨询问题,联盟汇总后迅速反馈到口岸办,并且在联盟秘书处的积极跟进下,收到了口岸办的逐条解答,为开展针对性培训夯实基础,帮助成员企业厘清了目前国家及地方关于医药产品行业及产品出口政策方面的政策、信息及标准等相关有用信息。同时联盟将继续保持和口岸办的联系,有相关新规要求将及时推送到各联盟成员企业。

  六、向省政府汇报联盟有关工作

  根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联盟参加了4月17日由省商务厅组织召开的四川省医药企业进出口协调机制专题会、4月20日由李云泽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研究医药产品进出口工作相关专题会议。向商务厅等政府部门汇报了联盟组建及近期运行情况,向李云泽副省长重点汇报了当前联盟进出口业务情况及面临的物流、通关等方面的困难,并认真听取和学习了李云泽副省长对联盟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初步建立联盟成员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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